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33.“他所偷来的,若确实发现在他手中”表如果还有什么真理或良善留下,能用来作出恢复。这从“确实发现”、“在他手中”和“所偷来的”的含义清楚可知:“确实发现”当论及“所偷来的”所表示的被夺走良善或真理时,是指留下;“在他手中”是指在他的能力中,“手”表示能力(参看878, 3387, 4931-4937, 5327, 5328, 5544, 6947, 7011, 7188, 7189, 7518, 7673, 8050, 8153, 8281节),“在他手中”也表示与他同在之物,这一点可见于下文;“所偷来的”是指被夺走的良善或真理(9125节)。由此明显可知,“所偷来的若确实发现在他手中”表示如果还有什么真理或良善留下。它之所以也表示能以此作出恢复,是因为本节论述的主题是对被夺走的良善或真理的恢复。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只要对良善的一种总体情感仍然存在,就总有某种东西留下来,使得被夺走的某种具体良善能通过它得以恢复,或说能通过用这种东西来代替被夺走的某种具体良善而作出恢复;因为具体的良善和真理取决于总体的良善(参看920, 1040, 1316, 4269, 4325e, 4329, 4345, 4383, 5208, 6115, 7131节)。“在他手中”之所以表示凡与他同在之物,是因为“手”表示能力,凡在一个人的能力范围之内的,都与他同在,凡不在他能力范围之内的,都不与他同在。这一点也是“手”,尤其“右手”表示此人自己的原因。由此可见当论及主时,“坐在父的右手边”是什么意思,即:祂是与父同在的一切,因而是父自己。主在约翰福音(14:8-11; 17:10-11)中的这一教导也表示这一点,即: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以及凡是祂的,都是父的,凡是父的,都是祂的这一教导。
第二十三章
2894.我们在约翰福音中读到: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这圣言起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领会光。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5,14)
很少有人知道“圣言”在此表示什么。从每个具体细节清楚可知,“圣言”就是主;但内义教导:“圣言”表示神性人身或人性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圣言”因表示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也表示存在于祂在天上的国度和在地上的教会中关乎祂并来自祂的一切真理。这就是为何经上说:“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圣言”因表示真理而表示一切启示,因而也表示圣言本身或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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